根據《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18〕10號)、《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規〔2022〕5號),為鼓勵在松企業總部進一步集聚實體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度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2022年被認定為市級民營企業總部的松江企業;
2、2023年之前被認定為松江區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并在扶持期限內的企業。
二、申請材料
(一)松江區總部經濟項目資金申報表(申報平臺生成后打印);
(二)企業總部運營報告(附件1);
(三)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申報企業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完稅證明;
(五)提供企業法人在上海誠信網查詢的信用報告(可用法人一證通查詢或在松江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進行查詢)、《真實性聲明》(附件2)和《合規性說明》(附件3);
(六)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街鎮(開發區)初審意見表(由街鎮、開發區蓋章確認)。
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并編碼,熱膠裝訂逐級上報。
三、申請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3年7月21日至8月3日
材料提交截至時間:2023年8月10日
四、申請流程
(一)申報企業用法人一證通登錄“松江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監管平臺”(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申報項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將紙質申請材料報所在街鎮、開發區。
(二)所在街鎮、開發區對企業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等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
(三)申報企業向區經委遞交具有推薦意見的申請材料,區經委進行受理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項目支持
(一)開辦費資助
  • 對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按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予以區級配套支持;
  • 對市級民營企業總部、民營總部型機構、貿易型總部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 對經認定的區級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700萬元、4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集聚獎勵
支持已認定總部企業在松新設立業務公司或遷入控股子公司,做強總部功能,根據企業經營情況予以支持。
政策來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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