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徐匯區廣告業資源優勢,加快推進徐匯區廣告企業數字化轉型和數字廣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助力上海打造“國際數字廣告之都”,根據《徐匯區推動數字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意見》,現制定《2023年度徐匯區扶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相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報內容?
1、支持數字廣告內容創制。市場效應突出、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優秀原創廣告作品等。
2、支持數字廣告平臺建設。數字廣告傳播營銷平臺、企業服務平臺等。
3、支持數字廣告技術提升。數字廣告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場景項目建設與應用等。
4、支持數字廣告品牌活動。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廣告類會展、論壇等品牌活動。
根據項目建設周期,可申報完成類項目和在建類項目:完成類項目,項目建設期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間;在建類項目,項目建設起始期不早于2022年12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項目驗收申請。
二、?支持方式?
項目通過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安排使用。具體資助額度根據項目品質、投入成本、項目建設成果、對徐匯區數字廣告產業發展的貢獻度、品牌效應等方面的綜合考量評定。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2023年度徐匯區扶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項目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應符合本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范圍;
2、項目申報單位應是注冊地、稅收地均登記在徐匯區的法人單位,受到各級政府財政保障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不包括在內;
3、項目申報單位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納稅,會計核算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
4、申報單位應具備相應的項目執行能力和資質,項目立項或實施中涉及行政許可的,應取得必要的行政許可。
(二)限制條件
1、同一項目已納入各級政府部門財政資金保障的,不再重復支持;
2、申報單位曾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已獲得其他財政同類支持又重復申報等行為,被取消申報資格的,不予支持;
3、申報單位三年內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不予支持。

四、?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報2023年度徐匯區扶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項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徐匯區扶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docx》;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4、申報單位2022年度稅控財務報表(通過“上海市網上電子報稅企業端軟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報表),以及2022年度審計報告,新設單位(2022年1月1日后注冊的)須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企業信用報告(獲取方式);
6、完成類的需提交項目成果總結報告及審計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針對申報項目內容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含反映項目成本支出的證明材料,包括相關合同、發票、記賬憑證等)等;
7、反映申報單位及項目的相關資質(申報單位相關許可證、資格證等)、專業品質、服務效能、知識產權等情況的其他材料。
(二)補充材料
1、申報數字廣告內容創制的,須提供相關的圖文、視頻等材料;
2、申報數字廣告品牌活動的,須提供活動策劃方案。
以上材料除《2023年度徐匯區扶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項目申請表》為原件,其他材料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工作流程?
專項資金采取書面材料申報,并需現場遞交書面材料。
(一)現場遞交材料
1、申報時間: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
2、受理地址:漕溪北路366號1號樓13樓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
申報時須提交書面材料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紙質材料為封面,按《申報指南》第四條羅列所需申報材料的順序,于左側膠裝成冊。在申請表第一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最后一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整本書面材料加蓋騎縫章。
申報時須提交電子版材料一份,電子版材料須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項目材料過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不退還。
(二)評審流程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匯總申報材料,對申報項目組織認定或評審,結果經徐匯區相關會議審定后向社會公示。

六、??評估監管?
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本《申報指南》的內容進行項目申報,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如有虛假申報,經查實后申報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申請專項資金或參與專項資金申報,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從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或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歡迎知情者向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舉報。
項目申報單位對獲得的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項目執行期間,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資金用途、調減投資額等其他重大事項的,須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審批。
對于違反專項資金使用規定或績效不佳的項目,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與徐匯區財政局保留變更、中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并視情節嚴重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對已獲得同一年度其他徐匯區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七、咨詢方式?
(一)項目申報工作詳情可點擊徐匯區政府網站(http://www.xuhui.gov.cn/wenhuaju/)查看,或關注“徐匯文創”微信公眾號獲取。
(二)有關申報事宜可咨詢: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產業發展科,潘老師,34241081;方老師,64872222-1737,18801790442,郵箱xuhuiwenchuang@163.com。
八、?解釋部門?
本《申報指南》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7日
政策來源:上海徐匯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