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滬府規〔2022〕5號)、《靜安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靜府規〔2022〕2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現就開展靜安區優質中小企業助企紓困補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要求
?1、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工商、稅務關系注冊在靜安區的獨立法人資格主體;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符合靜安區“十四五”期間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的相關要求。
二、申請期限
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三、扶持標準
對首次認定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復核通過上海市“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首次認定的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政策來源:上海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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